起诉离婚举证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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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案件,怎样收集据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证据越充分,证明力越强,诉求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举证责任由提出诉讼主张的当事人负担,具体到离婚案件中就是由离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起诉离婚中举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上诉人对自己提出的上诉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被告或者被上诉人对自己提出的反驳和反诉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另外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1、众所周知的事实;2、为对方当事人所承认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必然能推断出的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经公证证明的事实。

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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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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