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人寿保险应如何分割?人寿保险是否真的“离婚不分”?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是否真的不可分割保险?
离婚时夫妻双方常对人寿保险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而目前法律并未对人寿保险的具体分割予以明确。有人说这么分,有人说那么分,到底怎么分?看完全文就知道人寿保险离婚时到底怎么分。
根据《保险法》的精神,人寿保险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要平衡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三方利益。
若能协议,则以协议为准。若是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实务中偏向于不分割,保费由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继续支付。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退保,平分现金价值。此方式缺点为在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若一方已经擅自退保,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原保险费的一半。
(2)不退保,平分保费或现金价值。可以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一方。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本来就是同一人,另一方有权主张50%的保费或现金价值。
(3)对于双方均为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若双方价值均等,可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