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是民法上的两种共有形式。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某种共有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但是最高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非法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是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一方起诉到法院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但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双方财产的,法院必须受理。在同居期间,双方可以在做个财产约定,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