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男友又提出分手,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开放性观念的潮流中,未婚同居已不再是难以启齿,遮遮掩掩的事情了。但法律对于未婚同居女性的保护够吗?
提起精神损害通常是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要么侵害的是财产权、要么是侵害生命、人身健康,或者是人格尊严的侵害。
未婚同居并没有侵害对方生命、人身健康或人格尊严的行为,因此未婚同居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如果未婚先孕导致其被迫人工流产,则确已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故可以此为理由请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