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房产 离婚时房产公证书与房产证不一致 哪个效力大 作者 婚姻家庭律师 - 2017年12月14日 155 一位网友问,自己和丈夫闹崩了,要离婚。结婚婚内对房产归属曾经作了公证,房产属于她。但是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没有变更过来,还是他丈夫的。这位女士如果要卖房的话,自己有权利吗? 虽然结婚时房屋产权是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婚内公证的房屋产权归于女方。根据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房产公证文书的效力高于之前房产证的效力。 所以房屋产权应归于女方,进行房屋交易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先将房屋产权转移到女方的名下。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