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给情人房子我能要回吗?丈夫私自将房屋送给情人而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有效吗?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赠予他人的行为是否有效?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丈夫瞒着妻子赠与情人房产,数额巨大,显然已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处理行为,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
那情人一方属不属于善意取得呢?当然不属于。
一、善意取得,需要支付对价。赠与不构成善意取得。
二、善意取得适用于不知情的第三方。如果情人知道对方已婚,则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所以,从以上两方面来讲,无论案情符合哪个方面,情人都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