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瞒着妻子赠情人住宅 过户成功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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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送给情人房子我能要回吗?丈夫私自将房屋送给情人而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有效吗?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赠予他人的行为是否有效?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丈夫瞒着妻子赠与情人房产,数额巨大,显然已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处理行为,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

那情人一方属不属于善意取得呢?当然不属于。

一、善意取得,需要支付对价。赠与不构成善意取得。

二、善意取得适用于不知情的第三方。如果情人知道对方已婚,则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所以,从以上两方面来讲,无论案情符合哪个方面,情人都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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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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