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到拆迁安置房的问题,在男方同意不要的情况下女方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安置房离婚过户流程是什么?在哪里办理?
安置房离婚过户流程是什么?
1、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2、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3、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4、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安置房离婚过户在哪里办理?
1、安置房离婚过户需要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较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2、由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情况比较普遍。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