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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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是关于离婚的都不可通过仲裁解决,还是仅仅是和人身有关的,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呢通过仲裁解决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其实,根据司法实践,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不可以仲裁的。但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则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与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它不仅能够确认法律事实、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而且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持仲裁裁决书,可以单方申请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变更登记。

(一)适用范围:
已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但是财产数额较大,短期内不能及时清结具有执行内容、或者需要进行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

(二)受理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已达成离婚协议或已协议离婚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已达成一致
3、争议财产须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不涉及人身关系

(三)当事人申请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除当事人按照《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工作程序》规定的材料提交案件受理处审查外,还应分情况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离婚协议书
2、争议财产涉及房屋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如果争议房屋有抵押权人,需提供抵押合同、他项权证
3、争议财产涉及车辆的,需提交车辆行驶证
4、争议财产涉及公司的,需提交公司的详细工商登记信息
5、涉及其他财产的,需提交其他财产的相关权利证明
6、财产涉及其他共有人放弃权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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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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