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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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村土地流转费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楚天离婚律师认为,这要分两种情形: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

一、如果是招投标产生的承包经营权,应当作为遗产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如果是家庭承包经营的,不是遗产,其收益归原承包户的其他全体成员所有。

家庭承包是包产到户,而不是到人。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并未导致农户的消灭,土地承包合同并未终止,故以家庭为农村土地承包户的承包地并不发生继承,由此产生的土地流转租金也不是遗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收益归原承包户的其他全体成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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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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