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写自己名字的,如果不涉及到婚后用共同财产按揭还款的,离婚时房屋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
如果涉及到婚后用共同财产按揭还款的,还款部分涉及的房屋增值部分要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房产证登记人名下,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
最高院民一庭2016年7月出台了《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计算》。
应补偿数额=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 X 【房产当前市值÷(房屋购入价+已共同还贷的利息+购房时支付的税费等)】÷2。
当然,计算后还要考虑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进行倾斜。
武汉房产分割律师认为,在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写自己名字的,如果使用对方财产进行还款的,应认定为借贷行为。也就是说,离婚时不涉及到房屋分割问题,而只是涉及到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