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房、女方装修或者女方买房、男方装修的情况较为普遍。
房屋进行装修的行为,属于对不动产的添附。动产对不动产进行添附时,不动产的所有权性质不发生变化,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但是,根据《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所以,从司法实践上来讲,一方应适当补偿另一方装修费用。
武汉财产分割律师认为,由于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此能够获得补偿也相当有限。
当然,双方可以通过拟定协议的方式来保障装修费的出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