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离婚诉讼中,一审未提诉讼时效抗辩,意味着自己对于这一抗辩权的放弃。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在二审或再审中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基于新的证据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