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严禁暴力催收、校园贷和高利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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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从互助变成了陷阱。

《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在校学生用裸照贷款,当违约不还款或面对高额利息无法还款时,放贷人便以公开裸照为由逼迫,甚至由此酿成惨剧。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称将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谈到目前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说,从资金方来看,存在非法、变相吸收存款进行放贷、从银行贷款后高利转贷等情形,而非用自有资金放贷;放贷对象方也存在问题,民间借贷本是互助性的,但现在有转变为非互助性的趋势,甚至贷给学生超前消费,而不是解决借款人的实际困难;另外从催债方面来看,则是现实中的恶性催债行为,导致恶性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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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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