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期爆出厦门房价下跌,或下跌开始或上涨中继,大家都仰着头观望房价的走势,毕竟房产已经承载了大家太多的未来。对于普通人而言,房屋几乎就是一个家庭所有的资产。离婚时,房产分割也成为了重中之重。张某几年前和前夫一起买了套房,登记在了前夫名下,离婚时法院判给了自己,结果还没来得及过户,前夫将房产偷偷卖掉了,而且已经过户给了买家,应该怎样维权?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虽然张某前夫无权出售房屋,但由于买房购买是处于善意,并按市场价支付了房款,也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虽然这属于无权处分,但买方属于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是合法有效的,买方的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张某目前无法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更无权要求买方返还房屋。
当然,张某的合法权益还是应当受到保护,唯一的办法是要求前夫返还卖房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