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为植物人的离婚案,比普通的离婚案件所涉及方面更多,情况更复杂。法院直接判离的案例很少,绝大部分都是调解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标准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武汉离婚律师认为,但如果多次起诉要求离婚,且离婚态度十分坚决的,则法院会认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故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