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谁提出离婚谁就要赔偿10万的约定有效吗? 作者 婚姻家庭律师 - 2018年8月16日 624 结婚后夫妻双方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须补偿另一方10万元经济损失费。现在一方提出离婚,但拒绝支付10万元。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要求他支付? 夫妻”忠诚协议“:谁先提离婚谁就得拿出10万,这个约定是无效的。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因为约定实质上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原则,这样的协议条款没有法律效力,不会产生法律后果。 当然,如果一方愿意补偿对方10万元,属于对自身财产的自由处分,是可以的。但这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当视为赠与,而非补偿或赔偿。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