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离婚时,为了图省事,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如果离婚后一方后悔,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支持吗?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中确认双方均认可婚后无共同财产,但离婚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确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法院仍可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约定的“双方无共同财产”可能有各种原因或意思表示,但是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文本意思来判断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该财产的,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