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是否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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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与女方于半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后即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但男方迟迟以各种理由推脱,已经构成违约。这时,能否申请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呢?

虽然婚姻法规定,在离婚后一年内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但同时也规定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对于对方拒不履行婚姻协议的问题,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只能诉诸法院,待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做了公证或司法确认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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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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