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离婚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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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状一式两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蓝黑、黑色) ;

二、结婚证二份(存档) ,无结婚证由原登记机关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三、财产清单一份需注明财产价值、品牌;

四、离婚时有子女需抚养的,原告应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由单位加盖公章;

五、诉讼时原告应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诉讼请求应表明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住房等分割的意见;

七、事实与理由中应写明何时登记结婚,婚生子女身份、婚后夫妻感情等情况;

八、案件立案后,原告撤诉或经调解和好,案件即结案,原告没有新情况和理由,六个月内不准再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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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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