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的一位女士欲离婚,咨询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提及离婚协议算不算是一种合同?在这里,武汉离婚律师做如下解答:
一、《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里有个理解问题。有人认为该条是说关于婚姻的协议都不适用《合同法》;而有人则认为该条是说关于婚姻中的涉及身份问题的部分不适用《合同法》,而财产部分则应当适用。
因此,对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不过本离婚律师认为,在适用法律上,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首先受《婚姻法》的调整,在《婚姻法》没有规定时,则应受《合同法》调整。
二、注意离婚协议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区别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目的订立的,以经离婚登记或法院确认为生效条件。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则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只要不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无效情形,订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