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赵女士咨询,离婚时约定前夫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但后来发现孩子医疗、学费等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能否起诉前夫另外支付孩子医疗费和学费呢?
洪山区离婚律师认为,赵女士可以起诉要求前夫变更抚养费。
一般法院在抚养费数额的认定上,会考虑离婚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能否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和就医。也就是说抚养费中已经包含了孩子的一般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抚养费。
当然这里的医疗费用和教育费用是指当地平均水平,如果给孩子报高价培训班等等,除非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要由抚养方自己承担。
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难独自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后子女是否会患病,需要多少医药费,往往很难预测,除了在离婚时双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外,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