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的规定。
汉口离婚律师提示,撤销监护权并不等于取消了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也指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些表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一种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除的情况下,子女才可以不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已将子女送养)。
《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