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涉外婚姻 涉外离婚案件诉讼向哪个法院起诉? 作者 婚姻家庭律师 - 2019年2月4日 119 涉外离婚案件诉讼起诉地如何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