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汉的李先生咨询,2015年自己以股权代持的形式入股一家公司。2019年股权代持人去世,该股权被代持人的继承人合法继承了,应该怎么解决?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代持股份合同受法律保护,代持人的继承人对股份无权继承。该案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确认股权归属。
那么被告已经死亡,李先生应该起诉谁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
(二) 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也就是说,民事诉讼前被告死亡的,一般是以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来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