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是我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十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
该法条应当做如下理解: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有配偶的人,通过各种手段欺骗婚姻登记机关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
虽然自己没有处于婚姻状态,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的,构成刑法上的共同犯罪。在该情形下则构成重婚罪的共犯,应认定为重婚罪。
包养“小三”会构成重婚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包养“小三”,必须符合“一是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是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状态下,才会构成重婚状态,也才会构成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