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野武与妻子协议离婚 长期分居所获巨额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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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野武1972年成为浅草法兰西座见习艺人,1989年凭借《凶暴的男人》作为导演出道,之后还执导过《极恶非道》系列作品。其凶悍而又略带憨厚的形象,给人一种居家好男人的感觉。

北野武近四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也出现过不少问题,曾被爆料外遇有私生子。

近年来北野武与妻子分居,只是定期见面而已,而且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最近,日媒爆料,北野武与妻子松田干子协议离婚

夫妻离婚时,对于像北野武这样,长期分居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婚姻法律关系的存续为基础。分居并非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依据。

至于分居,只是分开生活,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根据该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最高法对于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应如何处理,有如下态度:

1、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分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虽然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分别管理、适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多分得财产的一方要向对方不足差额。

当然,北野武只是日本演员,他的婚姻财产分配并不适用于我国法律。但即使在我国,夫妻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的情形大量存在。在最终夫妻分道扬镳时,财产到底应当如何分割,也是大家极为关注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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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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