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来万一离婚了,对之前的财产分割需要进行举证。很多时候因年代久远,夫妻一方无法举证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就面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境地。
目前婚前财产公证的准新人选择财产公证的原因主要是房子,个人银行存款也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男女双方可选择将房产协议为个人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不同的协议方式针对不同的婚前情况。
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交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结婚证(夫妻约定提交)
3、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4、约定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单、行车证等)
5、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填写公证申请表(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下载之“民事公证申请表”或到公证处索取)
三、双方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