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向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作者 婚姻家庭律师 - 2019年6月15日 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但第一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归属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和法定人身关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