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向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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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但第一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归属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和法定人身关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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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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