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婚前自己有300多万的存款。婚后给妻子买金银首饰、购置车辆等均使用的该笔存款。现因感情不和,夫妻诉讼离婚。
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使用离婚时对方需要补偿吗?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请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使用,这种情形的确常见,但是法律不支持离婚时由对方予以补偿。
首先,该财产婚后使用的具体情况法院难以判定,不能因一方举证不力就判定该财产一定全部是由其单独使用。
第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均以不同方式对家庭做出贡献,不能说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后使用就可以忽视对方的付出。比如,对方的父母来照看孩子,帮助洗衣做饭等等,如果对于双方的付出过于细化,在财产分割中是不现实的。
第三,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其实,夫妻双方本来就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如果对于财产过于细化,这日子真的就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