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转移隐藏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不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侵占对象为他人财产。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适不适用侵占罪,是有争议的);
-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由平等的使用、处分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并不属夫妻某一方财产,也就不是他人财产。
既然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一方有转移隐藏的行为的,也不能认定为侵占罪。
但应当注意,如果一方转移隐藏的财产为公司财产,因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则对于公司而言,该转移隐藏公司财产的行为就会构成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