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婚姻法对于那些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被告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吗?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该法条是对于经过判决和调解的离婚案件,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制,那对于主动撤诉的离婚案件是不是随时可以再次起诉呢?
最新《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所以,对于原告而言,不论是离婚案件经过了判决或调解结案或是撤诉,都有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均是对于原告而言的。
对于离婚案中的被告,不论是离婚案件经过了判决或调解结案或是原告撤诉的,都没有规定六个月的起诉限制期。也就是说,被告在原告撤诉后,随时都可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