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43

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该合同何时生效。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与是否已经履行无关。而实践合同则是在当事人实际履行后才生效。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性质定义为诺成合同。其理由在于,合同法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属于实践合同,在赠与实际履行之前是未生效的,未生效合同又如何撤销呢?《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赠与合同被撤销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就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了。因此,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

但毕竟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行为,考虑到对于赠与方不应过度苛责,《合同法》也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