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刘女士结婚后,丈夫将婚前购买的一辆路虎轿车过户在刘女士名下,归其日常使用。那此辆路虎轿车属于刘女士的个人财产吗?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过户到刘女士名下的轿车可以按照赠与处理。我国《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明确规定,赠与人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并未排除丈夫赠与妻子的情形。也就是说,即使是丈夫赠与妻子的财产,也应适用该条款,认定为妻子一方获赠财产,为妻子个人财产。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法律风险,那就是如果刘女士丈夫举证证明该过户行为是基于其他目的,而非赠与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车辆过户属于赠与不予认定。此时,即使车辆过户到刘女士名下,也不能认定为刘女士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