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自愿协议离婚;二是协议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既然双方已经签了自愿离婚协议书,要想快速离婚,不需要到法院起诉,两个人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办理自愿离婚只能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自愿离婚 手续所需的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自愿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持有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持有结婚证;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的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