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继承股权办理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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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股东的变更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自登记之日起,股东的变更才能对外产生效力。那未来的股东继承股权后如何办理股东变更呢?

继承股权后的股东变更按法律规定,与股权转让是一样的。

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应由继承人向公司提出申请,而公司则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当前公司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继承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继承人向公司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股权资格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社会关系证明及相关社会亲属关系证明、股权继承公证书(非必要)。

具体继承股权变更的流程如下:

1、公司股东只有两人,由于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因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的规定,此时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人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现有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同意继承的,再次召开股东大会。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并修改公司章程。

(3)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作为继承人不能以自己的身份直接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变更。如果公司不配合作股权变更登记,则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工商登记时,要求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权继承公证书、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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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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