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当然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如果夫妻婚后与父母同住生活,收入都是由母亲保存,与父母财产混在一起,无法区分夫妻与父母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与父母同住时,与父母财产混在一起的财产应为家庭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问题具体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终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终审后在恢复离婚诉讼。”
也就说,离婚案件在出现分割财产、债务涉及其他人时,法院只能先判决或调解离婚,具有争议的财产或涉及到的第三人等问题要另行起诉。即针对家庭共同财产提起分家析产诉讼,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