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赠与实施前都可以任意撤销,但赠与经过公证或已经实施的则不能撤销。
但是,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违反道德、法律的行为,赠与人可直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经公证赠与。但应注意的是,撤销权必须在一年的法定期间内行使。
《合同法》第192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生活中较常见的可撤销情形包括:受赠人未尽赡养义务、未履行合同所附义务等。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未能结婚时可以撤销赠与;婚姻中一方的不忠行为也可以撤销赠与。
还有一种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有部分法院也将该情形作为撤销经公证赠与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