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父母替子女付首付算借款还是赠与?

51

宋某某婚后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周某名下。配偶张某父母在双方购置房屋时出资20万元。现双方离婚,对于该笔房屋首付款算借款还是赠与发生争议。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该条规定来看,我国法律是将此事实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与我国浓厚的家庭观念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不论民间还是法律规定,更倾向于保护家庭及家庭财产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但这一法律规定的适用有个前提,那就是父母出资时的意思不明确。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赠与双方或某一方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做出借款的意思表示。

在有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的意思表示时,则应当按照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比如出资时的借条或者有借贷意思表示的录音录像等等。

在其无法就此提出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推定该出资为赠与。且因为并未明确为赠与一方,则该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