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婚后与妻子奋斗数年,终挣得亿万家产,后觉生活平淡,出轨于一空姐。数年后,新鲜感全无,感情回归家庭。遂悔于之前赠与空姐百万家财,欲讨回。何解?
根据一般赠与合同而言,赠与属于实践合同,即在财产交付前可以随时撤销,一旦交付后,则所有权发生转移,该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渣男出轨赠与小三之财产是无法讨回的。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渣男所赠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赠小三财产未夫妻共同财产,则渣男未经配偶同意是没有权利处分的。
《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购买物品、借款,出售资产、赠与财产的,任何一方的决定即当然地代表对方的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重要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或借款、赠与财产等等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那么,这个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一般均认定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就涉及到了无权处分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待定。也就是说,还要经过渣男妻子的同意,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那渣男赠与无效,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虽然《合同法》规定了无权处分中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仅指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不在该条款调整范围内。也即是,无权处分中的赠与合同效力也是待定的。因此,无权处分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为接受赠与做出的准备工作所损失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予以赔偿。
那小三是不是算善意取得呢?即使小三被骗,以为渣男未婚,也不算善意取得。因为赠与是无偿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如何要回赠与“小三”的财产?
武汉专业离婚律师认为,有两种方法可以要回赠与小三财产:
第一种,主张小三不当得利。因无权处分下的赠与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渣男妻子也不可能追认,则合同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在此情形下,小三获得财产所有权并无法律上的原因,且损害了他人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在不当得利的情形下,应当返还财产。
第二种,由其妻子出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让妻子起诉自己与小三,称丈夫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如何处理》,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时一定是请求确认赠与无效且要求对方返还财产,而不应起诉撤销赠与,否则会被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