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的。新《民诉》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也就是说,普通的离婚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但公布公开还是由法院决定,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则是应当不公开审理。
至于什么是离婚案件中的个人隐私,湖北家事律师认为,如果涉及到非婚生子女、家暴、性生活等等之类的才算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然,到底是不是个人隐私,可以提出来由法官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