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结良缘原本是件大喜事,可对于李某来说,自己的一门亲事却因40000元礼金变成了一场闹剧。原来,因女方反悔不愿结婚,双方婚事告吹,而李某的礼金对方也不愿退还。日前,在建始县法院的帮助下,李某终于讨回了这笔彩礼。
李某,在2013年农历正月初六和同镇的姑娘黄某正式订婚。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过门”的订婚仪式。为了这门亲事,李某还特意请来了“知客先生”舟师傅(化名)作为见证,并由舟师傅将40000元彩礼交给了准新娘黄某。
2013年6月,李某要求准新娘和自己一同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遭到了拒绝。黄某告诉李某,必须要先买房子再结婚。
婚事就这样耽搁下来,直到2014年农历正月初一,李某到黄某家中拜年,再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仍然遭到女方拒绝,两家人为此再次发生纠纷。
心灰意冷的李某将黄某及其母亲娄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40000元彩礼。
法院两次判决后 女方仍不愿还彩礼
在开庭审理时,李家送出的40000元成了争论焦点。黄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允许擅自解除了双方订立的婚约,因此自己不仅不应返还彩礼,李某还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黄某及其母亲应返还李某40000元彩礼。
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母女一直没有返还李某彩礼。今年7月23日,李某向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黄某母女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仍然没有还款。
8月13日,建始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被拘后,黄某后悔不已,并保证及时还款。8月14日,黄某的亲友将35000元交给了承办法官。与此同时,李某也同意放弃余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黄某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