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民事行为。在民法领域,法律最为注重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的。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通俗一点来讲,只要双方愿意,财产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即使一方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都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双方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字,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是不能反悔的。当然,如果一方能证明对方在协商财产分割协议时采取了欺骗的手段,或者有暴力及语言威胁的情形的,法院可以支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一般来讲对于暴力是比较容易举证的,但是对于欺骗则举证难度比较大。比如一方以假离婚名义行真离婚之实的,需要非常充足的证据才能证明为欺骗行为。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会据理力争,为自己多争取一些财产。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时,法律才会登场。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公平原则;二是照顾子女原则。
夫妻财产分割中,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均等。不能因为一方没有工作,只是家庭主妇或家庭妇男没有为家庭贡献财产,就得少分。比如女方婚后在家主持家务照顾父母子女的,也是对于家庭贡献的一种方式,当然可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说的极端一点,即使一方天天在家打麻将,也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理由。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照顾子女原则,则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时,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要适当倾斜。怎样才算是适当倾斜,这个无法量化,即使在法院判决中,也是结果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