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种情形,那就是夫妻双方关系恶化非常严重,甚至一方离家出走,比如女方回了娘家再也不回来。但是明明双方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但女方就是坚决不离婚。
男方对未来的生活已经没有信心的情况下,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法庭上,女方又哭又闹,坚决不离婚。而法官也有可能一直在调解,试图缓和家庭矛盾的行为,让女方感觉法官也是站在她这一方的,这也给了女方以信心支持。
女方离家出走又拖着不离婚这该怎么办呢?
这时男方应当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我国,一般第一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大多不会支持,而会以调解、劝导的方式让原告撤诉,即使原告坚持不撤诉的,也大多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后,男方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一般而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基本会支持的。
当然,在离婚期间,由于夫妻间还是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如果女方情绪过于激动,有自杀自残的行为的,男方应当予以及时制止。否则男方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当然,此处是有争议的,但是如果发生女方自杀自残而男方明知而未及时制止的,男方仍有可能面临被定罪的风险。
总之,对于女方离家出走又拖着不离婚,如果男方感觉共同生活难以继续的,当然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的方法,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只是这个时间可能会长一点。在法庭上,法官也不会因为女方坚持不离婚而有所偏袒,更不会因为男方坚持离婚而有所苛责,法官对待夫妻双方的态度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