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与贾某某是夫妻。两人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离婚。由于老家房屋正在拆迁,故该共有房产暂未分割。
房屋回迁后,双方都坚持要房子。为此,王某某将贾某某告上了法庭。
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法院会怎么分呢?
诉中,双方对房产的拆迁评估价格均无异议,双方的个人经济条件也不相上下,尤其是在分别做双方调解工作时,二人在言谈中均流露出钱多少无所谓,房子必须是自己的想法。
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根据房产的实际价格,构思了一套以15万元为基数的 “竞价拍卖”方案,让他们“面对面”竞价。
最终,法庭以“竞价拍卖”的方式,成功调解了离婚后财产纠纷,涉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且相互履行了部分约定。
离婚后双方都坚持要房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可以以竞价的方式决定房屋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