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上写的违约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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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书对财产的约定:如男方未按协议期限支付相应款项,男方除应如数支付相应款项外,另外还应向女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离婚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财产分割款,故原告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原、被告均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意思表示明确,应当予以遵守。

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协议约定被告应当支付原告财产分割款12万元,若被告未按期给付,则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一般离婚协议违约金写多少合适呢?

离婚协议的效力虽然首先适用《婚姻法》,但其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也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当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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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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