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满一岁 男方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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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唐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对家庭生活心灰意冷的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唐某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陈某起诉时,孩子出生还不到一年。

而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不满一年,或流产后不到六个月的,男方不能起诉离婚。除非是女方起诉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才可以。

所以,法院最终根据案情裁定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男方有三个时间段不能提出离婚:

一是女方正在怀孕期间的;

二是孩子出生不满一年的;

三是女方流产后不满六个月的。

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先起诉到法院的,则法院仍然不会受理该离婚案件。

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男方要求离婚,而女方同意的,则不能视为男方首先提出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的,可以先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在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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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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