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娘结婚一个月就不辞而别 新婚丈夫单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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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娘在网上也算是一个热门话题,越南新娘相亲网站、越南新娘婚介网站也是多如繁星。当很多人热衷于花钱娶越南女子的同时,越南新娘逃跑的事情却也层出不穷。

刘某经人介绍与一越南女子登记结婚。结果刚过了一个月的光景,这名越南女子便不辞而别,回到了越南杳无音信。

两年后,刘某只好单方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刘某与越南女子的婚姻名存实亡,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刘某的离婚请求。

越南新娘逃跑,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对于这类案件,应当由原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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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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