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跟老公结婚七年,有两个孩子,老大四岁,老二两岁。丈夫工作很忙,经常不回家。前段时间发现丈夫关系亲密,经追问, 果然丈夫出轨了。
为了以防万一,张女士与老公签订了一个孩子抚养权协议书,约定如果双方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张女士,房子归大孩子所有,然后每年给张女士五十万的生活费。这个约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有效吗?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协议书中写的是“如果双方离婚”,而非是“双方自愿离婚”。这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是离婚协议书,则应当写“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离婚”之类表述的内容,而不是“如果双方离婚”。
所以,该协议书并不属于离婚协议书,而是双方的婚内约定协议书。
在另外一个案例中,陈先生和妻子签订《婚内协议》约定:如将来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均归女方,男方自愿放弃抚养权并按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
法院认为,双方关于约定小孩归谁抚养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无效。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应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量。综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各抚养一名孩子,双方各自承担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用。
夫妻双方通过婚内协议约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该约定属于对人身权的处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最终是闹到了法庭上,那说明一方肯定是反悔了,而该婚内协议约定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是要法官根据双方的条件及孩子意愿,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而婚内协议关于离婚后房产处分及抚养费、生活费的约定,一般认为这属于夫妻一方对自己个人财产的处分行为,应当认定有效。但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因法院判决发生变更,婚内协议中约定的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则也会根据判决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