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婚后与老公尚算恩爱,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小日子也是蒸蒸日上。但有次在回家时,偶然听小区里的老太太说朱某某在外面和其他女人生了个私生子。
仔细一想,朱某某和自己老公的名字一样,可能只是碰巧吧。再到后来,每次与老公一起出去时,大家看他们的眼神总是让人感觉异样。仔细回想起最近一两年朱某某的变化,石某逐渐对自己老公起了疑心。经过一番调查,石某终于发现了自己老公出轨,并与小三有了私生子这一事实。
面对老公的背叛和平时甜言蜜语的假面,石某有种欲将朱某某诛之而后快的冲动。石某在因此事与老公发生了几次冲突后,欲向公安机关举报朱某某与小三重婚罪,将朱某某送进监狱。
已婚男人在外面养了小三,并与小三有了私生子,是不是犯了重婚罪呢?
我国《刑法》对重婚罪有明确规定,有配偶而再次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为我国包养小三的事情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又作出明确规定,重婚罪不止是婚内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与小三登记结婚,而只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小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认定为重婚罪。
所以,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是否能认定为重婚罪,关键看是否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已婚而未离婚的情况下,通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再次与他人结婚;
第二,已婚而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里不是指与小三私下以夫妻相称,而是公开的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会活动,导致周围的人或相熟的人都以为他们二人是夫妻关系。
已婚男人在外面养小三,还与小三有了私生子,并不能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一事实。因为,养小三,并不代表就有一夫妻名义同居这一事实,而有了私生子,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讲,更不能证明这一事实。
所以,男人出轨包养小三并有了私生子,在无法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一事实的情况下,是无法认定对方犯了重婚罪的。而且由于重婚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很多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受理,所以,相关证据需要自己收集,这一难度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