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咨询,结婚后孩子已经十来岁了,偶然间发现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对于非亲生子女,他能继承何先生今后的遗产吗?对于这个问题,武汉遗产继承律师在这里简单展开来讲一下。
第一种情况:在孩子成年前发现并非自己亲生子女的。
1、如果明确表示拒绝抚养,则可以要求配偶返还抚养费用。该非亲生子女与自己并不能形成任何父母子女关系。
2、如果明确表示接受或默认继续抚养的,则应当认为双方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因为根据《婚姻法》、《收养法》及《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有三种:一是依据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依据《收养法》进行收养登记而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三是依据婚姻关系而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因孩子非自己亲生,又未进行收养登记,虽然过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该非亲生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但在当前已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抚养,是对过去抚养的一种追认,可以认为构成《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关于非亲生子女与养育自己的父母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从而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二种情况:在孩子成年后发现并非自己亲生子女的。
这种情况下,对非亲生子女抚养的一方,仍有权利决定对之前的抚养行为是否进行追认。
1、如果明确表示反悔的,比如要求孩子或配偶返还抚养费用的,可以认为是对之前抚养行为的否认,配偶或孩子应当返还抚养费用,而双方不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2、如果在知道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之后,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明确表示接受的,则应当认为是对之前抚养行为的追认。双方继父母子女关系成立。
第三种情况: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他人才发现孩子并非被继承人亲生的。
对于这一情况,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继承人对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不知情这一事实。如果无法证明该事实存在的,则应当认定为被继承人对于这一事实是知情且认可的,从而应当认定双方具有继父母子女关系。
综上而言,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能否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说非亲生子女能否继承养育自己的父母的遗产,关键要看双方是否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在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况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及《继承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同,当然具有合法的法定继承权,可以继承养育自己的父母的遗产。